2009年11月5日星期四

赵明福案件2 - 替身验尸官

需要替身

饭店失火,正巧有一名知名的女演员住在饭店里。
“快跳呀!”消防队员喊道,“我们会用网子接住你的!”
“不!”女演员大叫,“去跟导演说,我需要一名替身!”

资格不受承认,多么堂皇的一个理由,难道真的要用替身来操刀吗?到时再上庭时辨方律师又会否再以之前的理由质疑普缇非亲自操刀,作证可信度不高呢?那,如此验尸有何意义呢?难道。。。要移往泰国验尸才成吗?

细说由来事件簿 - http://www.無法操刀解剖原因 普緹資格不受承認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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