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

赵明福案件 - 开馆验尸

有力的证明

在街上,一辆自行车碰倒一个小男孩。小男孩的母亲告到法院,说她的孩子受了重伤。
法官问:“伤到什么程度?”
母亲回答:“他的手现在只能举到下巴,再也上不去了。”
孩子在旁边举举手,很吃力地才举到脖子,满脸痛苦表情。
法官又问:“那么以前能举多高?”
母亲说:“能举过头顶。”
孩子为了证明母亲的话,飞快地将手举过头顶,显出很轻松的样子。

德高望重法医普缇的作供被指是一种无力的供词,那开馆验尸就势在必行,以进一步还原真相,如果是事实那就绝对骗掩饰不了的。。。赵明福是他杀呢?还是自杀呢?在有力的证据说话前,你说呢?

细品由来事件簿 - http://www.泰国法医推翻二政府法医看法,赵明福家属考虑开棺二度验尸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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